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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04日 14:42      浏览:

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青理工教务[2018]150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人数

学校转专业计划总人数控制在2022级实际总人数的10%以内,本着尽量满足学生意愿的原则,各专业接收人数比例可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计划接转人数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青理工教务[2018]150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申请转专业:

1、大学一年级本科在校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接收系组织的面试转专业。

2、大学一年级本科在校生,第一学期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且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可报名转专业,如接收专业的报名人数多于其拟接收人数,需报名参加校区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如接收专业的报名人数少于等于其接收人数,由接收组织面试转专业。

3、不符合以上两项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且确实对自己所修读的专业缺乏兴趣、攻读困难的,可申请降级转专业参加接收组织的面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2年9月1日后办理复学的,可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类、艺术类转入其他类别的学生;

2、高考录取时的下一批次专业向上一批次专业转换的学生;

3、“3+2”、“3+4”贯通分段培养、专升本的学生;

4、合作办学类(含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转入普通类别的学生;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6、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7、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8、已经申请并调整过专业的学生;

9、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10、其他由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事先规定不能转换专业的学生。

11、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补充说明: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满后经申请审批流程已解除处分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可以申请转专业。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 2023年4月4日-4月11申请表交所在教学科研办公室。

2、志愿填报:

(1)符合转专业条件1、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1)》。符合转专业条件1、2的学生,如未被申请专业录取,且确实对自己所修读的专业缺乏兴趣、攻读困难的,可选择降级转专业,在申请表对应栏中勾选“是”,并填报专业志愿。

(2)不符合转专业条件1、2,且确实对自己所修读的专业缺乏兴趣、攻读困难,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

3、报名方式:学生到教学科研部网站(http://jwb.feix.qut.edu.cn/)下载所需报名表(报名通知附件),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各生源系负责审核报名条件,并将审核合格的报名名单在本系予以公示。

4、请各系于412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报送教学运行中心,电子版详见附件3、4、5。

(二)转专业考试

转专业面试由接收具体组织开展,面试安排(面向专业排名前10%报名转专业的学生、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及申请笔试报名人数少于等于专业拟接收人数的转专业学生)详见附件1。

笔试由校区协调组织安排,计划于5月中旬举行,考试科目表详见附件1,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转专业录取

参加面试选拔后:2022级申请相同志愿的学生按选拔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各根据教学资源配置自主确定录取人数;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2-2023学年复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面试结束三天内,接收确定拟录取名单(附件6)报教学科研部参加校区统一组织笔试转专业的学生,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初选名单。

(2)复核审批

学校教务处对转专业拟录取学生资格进行复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认名单,予以公布。

(3)学籍变动

转专业的最终生效学期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学籍教学科研部会同各系完成转专业获批学生的学籍变动、档案转接、管理接转等工作。

五、转专业其他事项

1、学生应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认真阅读《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并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和预估。

2、获批转专业的本科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期末考试,除降级、退役复学转专业的学生外,要求考试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否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转回原专业,必须按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的授予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

4、转专业咨询电话:0539-5797050。

 

附件:1.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计划、面试安排及考试科目表

2.考试课程大纲汇总

3.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1)

4.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

5.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各系汇总表

6.2023本科生转专业面试录取学生各系汇总表

7.青岛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青理工教务[2018]150号)

 

 

      教学科研部  

                                                2023年4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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