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学术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根据《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青理工临党发〔2022〕2 号)要求,校区每学期须至少开展1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专题教育学习活动。现将本学期有关学习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11-13周。
二、活动形式
1.集中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各系(部)认真组织教师专题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校区创新文化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学习内容:有关文件和违背科研诚信的相关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2)《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3)《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4)《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5)《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6)《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
(7)《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
(8)《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5号)
(9)《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鲁教科字〔2019〕5号)
(10)2020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一批次)
(11)2020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二批次)
(12)青岛理工大学预防与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青理工科技〔2017〕1号)
2.会议研讨与辅导报告相结合。各系(部)要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研讨会可以采取自己研讨和邀请校内外专家作辅导报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
3.组织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各系(部)要组织教师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系(部)、教学科研部、承诺人各存档一份。
三、活动要求
1.各系(部)要严格落实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内容,让教师切实受到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
2.各系(部)要通过网站、微信、QQ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各系(部)开展学习活动时,要做好签名、活动记录、拍照等用以存档和备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系(部)将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情况的总结和学术诚信承诺书于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前报教学科研部。总结电子版发至邮箱103017410@QQ.com,总结纸质版和学术诚信承诺书交至教学科研部。
教学科研部
2022年5月11日